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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“商轉公”貸款業(yè)務流程
為充分發(fā)揮住房公積金的保障作用,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1月20日發(fā)布了《關于恢復“商轉公”貸款業(yè)務的通知》。截至目前,市公積金中心支持 2022年12月31日(含)之前發(fā)放的個人住房商業(yè)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(yè)務;夫妻雙方正常繳存的,最高可貸額度為120萬元,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,最高可貸額度為90萬元。
現(xiàn)對“商轉公”貸款業(yè)務流程簡要說明如下:
一、貸款申請借款人持《合肥市個人住房商業(yè)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確認書》至受托銀行申請辦理,申請材料詳見《個人住房商業(yè)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申報表及須知》。
二、貸款審批
1.“先還后貸”方式
(1)受托銀行根據(jù)《合肥市個人住房商業(yè)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確認書》確認的剩余本金、剩余期限和指定還款賬戶等,負責面談、面簽相關合同文本。
(2)市公積金中心及其貸款委托機構對提交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查,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;符合條件的,確定“商轉公”貸款期限、額度,并通知借款人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原商貸,并辦妥抵押登記手續(xù)。
2.“以貸還貸”方式
(1)受托銀行根據(jù)《合肥市個人住房商業(yè)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確認書》確認的剩余本金、剩余期限和指定還款賬戶等,面談、面簽相關合同文本。
(2)市公積金中心及其貸款委托機構對提交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查,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;符合條件的,確定“商轉公”貸款期限、額度,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(xù)。
三、貸款發(fā)放及償還
1.“先還后貸”方式
(1)符合放款條件的,市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發(fā)放至借款人個人有效儲蓄卡Ⅰ類賬戶。
(2)借款人按合同約定按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。
2.“以貸還貸”方式
(1)符合放款條件的,市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發(fā)放至原商貸銀行指定的還款賬戶,用于借款人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原商貸,受托銀行應在放款3個工作日內結清并辦妥抵押登記。
(2)借款人按合同約定按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。
溫馨提示:《合肥市個人住房商業(yè)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確認書》等相關表格和詳細政策業(yè)務流程可打開支付寶,搜索“合肥公積金辦事指南”,或“掃一掃”掃描下方二維碼獲取。

